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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陣子在台灣的新聞報導一則大學生情殺事件,地點是在台大宿舍,時間是在早該回家睡覺的深夜。

其實翻開社會版情殺史,案發時間很多都是出現在三更半夜!

也許是因為月黑風高人少易犯案,但我想更可能的原因是人到了半夜早已身心俱疲理智不清,黑夜襲來更容易加重心情的低落悲愴,

挑這個時候來處理痛苦的問題 (挽救分手、質問背叛、吵架相爭...) 根本是浪費時間精力徒增危險而已。

媽媽我自己很有經驗 (!!) 要是心情不好的時候還熬夜吵架理論,真的是會覺得很世界末日我的人生怎麼這麼慘~~

還好我是個愛睡的人,常常苦情不了多久就睏了,然後一覺起床之後就好了。要吵架要理論,睡飽了有精神戰力也比較旺盛不是?

而且,睡醒之後看到光燦的日光,總會給人多一點的力量,看到忙碌的活動著的市井人群,也多少可以轉移注意到更有生命力的事物上,而不是繞著情緒打轉。

前一夜自導自演的悲慘世界,天亮之後常常就默默下場回歸平常了。

也許痛苦的問題還是在,可是至少我們可以有多賺一點點的正面力量與清晰的頭腦去面對和消化。

在最困難不振的時候,就什麼都別做吧,盡量用力的睡一覺,睡不夠好也罷。等到有力氣的時候,再起來華麗登場。

聖經上有句話說的超棒: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以弗所書 4:26)
(Be angry, yet do not sin; do not let the sun go down on your indignation (Ephesians 4 :26))

你看連聖經都說了!我們可以生氣憤怒,但是不要做出不對的事,然後不要一直氣過夜。

可以的話,睡覺前就把情緒收拾好趕緊關燈上床。不要讓黑夜有機會把我們的理智吞吃了。

深夜問題多,早早睡覺就好!明天的晨光還是充滿希望活力的。

早餐想要吃蛋餅還是豆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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